2011年8月16日 星期二

■誰說遲到罰3杯?

稱人有「雅量」,其實是在稱讚他的酒量。至於「遲到罰三杯」,考究起來也不是這麼回事;千餘年來,那些「不速」之客,平白多喝了好幾億杯。

宋初《太平御覽》引曹丕《典論》酒海篇,指東漢末年的荊州牧劉表製造了酒器:大的稱「伯雅」,可盛七升;中的稱「仲雅」,可盛六升;小的稱「季雅」,可盛五升。劉表之前,已有人用過「雅量」兩字稱讚人,但唐宋以降,「雅量」多指飲盡「伯雅」而不及醉。

漢末的一升,約現代的零點二升;七升的「伯雅」杯,也算大了。同在北宋,趙令畤《侯鯖錄》說,他曾在《典論》讀到,漢靈帝時代酒一斗值萬錢,劉表製三酒器,大的「伯雅」一斗,中的「仲雅」七升,小的「季雅」五升。趙令畤是跟蘇東坡的,做學問的態度不會差,他的酒杯雖然較大,我還是信他。

曹丕作《典論》是來爭嗣的,有人認為「酒海篇」是藉著批評劉表、袁紹等人,來「提醒」大家看看他那愛喝酒的弟弟曹植。《典論.酒海》還寫劉表把針綁在棍端,有人喝醉,就刺醒再喝。實則,史家如《後漢書》描述的劉表,是個儒者,在文人間很有清望,還是身高一百八十幾的美男子。

宋詞中,像劉克莊《賀新郎》:「誰與此翁相暖熱,賴有平生伯雅。」時代相近的金朝元好問也有「鄭重伯雅生,藉汝聊吐氣。」的詩句,「伯雅」不止成為酒的代名詞,還被擬人化了。

「遲到罰三杯」的討論比較複雜,我試著依年代之先後,來呈現這個酒席上的奇怪規定。

距今一千三百年的隋代,那佪和楊素鬥過智的侯白、侯君素,聽說寫了一篇《酒律》,后人曾引述,但全篇未見流傳。這段被引用的爭議文字是:「酒巡匝到末座者連飲三杯為婪尾酒。」

喝酒的朋友應該一看就明白,意思是每一輪到最后一人,就連喝三杯。這是因為最后一個喝的,已經等很久了,有必要獎勵獎勵。也就是說,這三杯是安慰性質的,不是處罰。而且,三杯的緣由,是因為酒來得太遲,不是客人遲到。

末座;婪,貪多。婪尾酒」至唐宋多稱「藍尾酒」。例如白居易:「三杯藍尾酒,一楪膠牙餳。除却崔常侍,無人共我爭。」「白鬚如雪五朝臣,又入新正第七旬。老過占他藍尾酒,病餘收得到頭身……。」蘇軾:「絮飛春减不成年,老境同乘下瀨船,藍尾忽驚新火後,遨頭要及浣花前……。」

回過頭來講,引述侯白《酒律》的,是北宋未年葉夢得的《石林燕語》,目的是用來解釋唐詩中頻頻出現的「藍尾酒」。南宋洪邁的《容齋四筆》隨即開砲,指稱葉夢得引述的《酒律》,恐怕是后人偽託,沒有根據。洪邁並以白居易的「三杯藍尾酒」為例,認為不是連喝三杯,而是酒過三巡。

其實,從白居易和蘇東坡的詩句理解,是連喝三杯的;最后喝的這個人,還必須是長者、有身分的,「老過占他藍尾酒」、「除却崔常侍,無人共我爭」。我認為,這是在描述比較特殊的場合,像社日之酒或辭歲之酒,照例是年幼者先小喝一口,及至最長者自然是整壼抱去,何止三杯。

也就是說,宋人讀唐詩,對於「藍尾酒」已有歧義。葉夢得試圖把它列為飲酒的紀律,融入一般的酒席;洪邁承認不知「藍尾」的意思,但傾向同意是指最后一個喝酒的人。

明代郎瑛《七修類稿》分析了葉夢得、洪邁的不同主張,另稱:「藍,澱也。《說文》云:『澱,滓滋也。』滓滋者,渾濁也。據此,則藍尾酒乃酒之濁腳,如盡壺酒之類,故有尾字之義。」

拉拉雜雜,實在對不起大家。總之,喝酒要有雅量,但也不能隨性亂喝,像「遲到罰三杯」,就是完全沒有根據的,大家別再喝了。藍尾酒,應該留給我這老人家喝。

@20110816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